剛剛過去的“雙十一”,讓眾多網購消費者們創下了成交量新高(天貓商城一天成交額高達350 .19億元)。網絡消費的興起,傳統買賣方式的變化,也讓商家與消費者的權利義務進入了一個新模式,需要法律法規及時補位調整。今年10月,新修訂的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獲得通過,新法將於明年3月15日正式生效。新法的其中一個亮點,是網購商品可7天無理由退貨,這似乎意味著消費者的權益越來越得到重視。不過眼尖的網友發現,消費者需自行承擔退貨運費的條款,或將在大宗網購退貨中對消費者仍是較大負擔。
  趁折扣大掃貨 細看退貨條款
  網購如果出現貨不對板、質量瑕疵等消費權益糾紛時,消費者如何進行維權?網購消費者小楊稱,有經驗的網購人士,網上選擇商家時,一般會選擇那些承諾了“7天可無理由退貨”以及承諾系“正品”的商家。如在天貓商城,商家一般都繳納了較高的擔保金,信譽有較高的第三方保證。
  最近,廣州新婚人士曹先生為了給新房購置家私,趁著“雙十一”打折,一口氣從網上入手了近2萬元的家私,其中包括冰箱、洗衣機、餐桌等。曹先生稱,由於是網購大宗商品,“我這次非常仔細地看了商家約定的服務條款”,比如冰箱到貨後如包裝損壞、有壓痕,是否可拆封,什麼情況下該通知商家上門處理,哪種情況下商家會免運費調換貨品等。
  “如果是質量問題,商家一般會免退換貨運費。如果是我自己沒量好房間尺寸,因放不下而調換,那估計得自己承擔運費了。”曹先生說,還好他有著一定的網購經驗,否則如果發現商品不合適,這筆退換貨運費將相當可觀。
  7天無理由退貨 郵費消費者承擔
  “7天無理由退貨”,是目前一部分電商為招徠客戶作出的承諾,實際網購中,不少商家出於成本考慮,卻並不提供這樣的服務條款。
  今年10月25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高票通過了修改後的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,新法將於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。新法體現了平等善待消費者與經營者,同時向消費者適度傾斜的立法理念。
  如明確了網購商品7日內無理由退貨制度:“經營者採用網絡、電視、電話、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,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,且無需說明理由,但下列商品除外:一、消費者定做的;二、鮮活易腐的;三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;四、交付的報紙、期刊。”
  當然,新法也說明瞭“其它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,不適用無理由退貨”條款。根據新規,網絡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商品價款,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。
  網購建議
  為防大宗網購退貨 選擇退運費險降損
  據小楊介紹,1公斤以內的商品,網購退貨郵費可能在8到10元,超過1公斤的商品則每公斤可能會另算幾塊錢退貨郵費。“小宗商品非質量問題要退貨換貨,損失幾十塊錢我覺得是可以承受的。”不過據另一名有著大宗網購經驗的熊女士則介紹,如沙發、床等大宗家居、建材,如果非質量問題要退貨換貨的話,運費可能會高達數百元。“要儘量謹慎,減少不必要的運費損失。”
  南都記者註意到,今年天貓參加“雙十一”的商家中,基本上都向消費者贈送了退運費險。只要消費者產生退貨,走天貓退貨流程,一筆運費賠付就會打到消費者的支付寶上。
  據悉,退運費險是一種互聯網獨創的險種,從2010年7月開始,淘寶保險就和華泰保險合作,在當時的淘寶商城(後更名天貓)交易線“嵌入式”運營“退貨運費險”。截至2013年上半年,運費險累計投保筆數已經超過5億筆。南都記者曾選擇體驗,發現只要在付款時打勾運費險的選項,就可以以5毛錢的價格購買該保險,退貨後很快一筆5元的賠付就打到了支付寶上。雖然沒有全額賠運費,但總歸也是省了一部分。
  據瞭解,目前退運費險還是只針對天貓商品,在淘寶購買的則通常需要買家自己就退貨運費問題,與商家“討價還價”。事實上不少商家為了規避風險,一般都會提前註明“產生退換貨運費由買家自己負責”。
  律師說法
  要防買家濫用“後悔權”
  對於此次消法的修訂,廣東粵廣律師事務所的張揚律師認為,消費者網購有7天的“後悔權”是這次新法修改的亮點。對於法律賦予消費者的這個權利,有兩點需要註意:一是對於消費者來說,網購物品之後一定要保留好相關的簽收憑證和票據,否則很難行使新法賦予的“後悔權”;二是新法提出了無條件退貨的郵費需要買家承擔,以及列明瞭不宜退貨的情況。張揚認為這是為了平衡賣家利益防止買家權利濫用,但是對於一些衣服鞋帽等物品消費者在7天內使用或剪掉標牌了,那麼是否可以無條件退貨呢?法律沒有規定說不行,但這樣顯然是對賣家不公平的。因此法律在這一條上仍然需要作出進一步的完善。
  採寫:南都記者 吳筍林 劉倩  (原標題:“雙十一”血拼網購 有冇人“無理由退貨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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